低倍组织
除焊条用钢及低碳钢方坯外,方坯应进行低倍组织检查。在其酸浸低倍试片上不得有肉眼可 见的气泡、白点、裂缝、翻皮、夹杂、残余缩孔。按GB/T 1979进行评级的合格级别为:
一般疏松 ≤3级;中心疏松 ≤3级;偏析 ≤3级 表面质量 1 方坯端面不得有缩孔、气囊、分层和尾孔。 2 方坯表面不得有裂缝、结疤、夹杂、折叠、拉裂和耳子。 3 方坯表面允许存在划痕、辊痕、凹坑、麻点的最大深度为:边长≤140mm 时2mm;边长≥200mm 时3mm,方坯表面允许存在发纹的最大深度为:边长≤140mm 时1mm;边长≥200mm 时2mm。 4 方坯表面缺陷允许清除。清理处应圆滑无棱角,角部清理后的斜度应在45°以下,清理深度(在同一截面上)不得大于边长的10%,清理宽度不得小于清理深度的五倍。 尺寸和外形检查 1 方坯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合适的量具逐根进行测量。 2 边长测量:用测量工具在距方坯端部不小于150mm处沿方坯长度的垂直方向进行测量,以其最大尺寸为边长值。 3 长度测量:沿方坯侧面中心线测量方坯二端面间的距离为方坯实际长度。 4 方坯的表面质量应用肉眼逐根进行检查。
每批方坯的检验项目、取样数量、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 的规定。 表3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1/炉 GB/T 222 GB/T 223 2 低倍组织 2 相当于钢锭头部的不同根坯 GB/T 226、GB/T 1979 组批规则 方坯应成批检验和验收。压盖钢方坯由同牌号、同截面尺寸的产品组批,镇静钢方坯由同牌号、同炉号、同截面尺寸的产品组批。 复验与判定规则 如有某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,则可从同批中再取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(如有白点,不得复验)。复验结果若不合格,则整批不得交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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